*.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供应商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若征集人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
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分钟登陆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等待开标,随时关注“开标大厅”中的广播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及其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