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形式的办公辅助人员。服务范围涵盖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缴纳、日常考核及劳动关系纠纷处理等全流程服务。
★ 一、服务内容
*.人员招聘: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组织开展招聘,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派遣人员。招聘服务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额制人员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以及相关岗位的派遣制人员招聘(均以实际需求和招聘人数为准)
*.办理入职手续:成交供应商需为员工入职提供信息采集、用工合同签立、职工教育培训、员工背景调查、工作档案建立等。
*.日常服务:用工合同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办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办理社会保险、员工薪酬发放、提供咨询服务、劳动争议调解、工伤事故处理、员工建议调查、员工职业指导、用工管理加强人员上岗率及劳动纪律检查不定期巡查。
*.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离职面谈、用工合同终止、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商业保险停缴、开具离职证明等。
*.提供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派遣人员信息变化情况,及时通过信息系统更新调整,可随时调取所需数据。
*.用工指导及解聘服务:对采购单位派遣制员工管理各环节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在开展派遣制人员改革期间提供解聘相关服务。
二、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入职人员名单》上的员工签署《聘用员工通知书及确认书》,并办理合法的劳务派遣手续。
*.成交供应商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涉及采购单位商业机密的,成交供应商负责签订保密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管理派遣人员劳动关系和人员档案。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就业手续,涉及第三方收取相关费用的由员工本人和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酌情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与采购单位确定的工资标准,负责为派遣人员建立个人工资账户(银行工资卡);办理工资、奖金发放等工作,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成交供应商应按省、市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申报缴纳手续,并在派遣人员具备上述保险等申办条件时无条件为派遣人员办理上述保险等事宜。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派遣人员知悉采购单位指定的相关制度,在采购单位工作期间,遵守采购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爱护采购单位财产,保守采购单位商业秘密,服从采购单位管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至少*人。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派遣人员工会组织、党团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对于采购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成交供应商的劳务人员,成交供应商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避免对采购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对劳务派遣人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帮助采购单位向劳务人员索赔,采购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成交供应商收取的工会经费返还部分,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统一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每月*日前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
**.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赔偿金,采购单位可以将违约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一位负责人全权代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区域内工作完成;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中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在服务期间,采购单位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内容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提出的意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还未能达到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该成交供应商。
**.因成交供应商服务未能达到合同要求,被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的,该包组未履行期限服务由采购单位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招标,或按照该包组评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名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重新签订合同,完成剩余服务。
**.拥有集中裁员解聘实操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