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5-2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姜堰区北片区停车位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月**日**时后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地点:姜堰区丽都佳园***号;
*.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或投标人邮箱内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要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单位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投标单位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投标单位,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姜堰区罗塘街道前进路*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
*.采购人代理机构:扬州华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丽都佳园***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
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