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额尔格图镇兴牧嘎查、图门嘎查桥梁新建工程(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2025-05-20
内蒙古/兴安盟
变更澄清
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额尔格图镇兴牧嘎查、图门嘎查桥梁新建工程(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内蒙古/兴安盟-2025-05-20 00:00:00
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额尔格图镇兴牧嘎查、图门嘎查桥梁新建工程(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额尔格图镇兴牧嘎查、图门嘎查桥梁新建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号“工程招标”规定计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奥富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候选人)一、经核实存在以下违约情况:(*)项目经理、总工未按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履约;(*)未按要求及时配备和组织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安全员试验人员进场;(*)项目部建设未达到开工要求;(*)未按要求及时填报开工报告和资质审核表。二、按照《合同书》中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第**.*.*承包人存在以下违约的情形:(*)承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实质上已停止履约合同;(*)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承包人违反第*.*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满足开工要求的施工设备;(*)承包人违反第*.*款的约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且项目经理、总工擅离职守的。三、针对上述违约情形,按照《合同书》中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第**.*.*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如下:发包人已下发解除合同通知,立即解除合同,其他按有关合同条款处理,并终止本次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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