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五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5-20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五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广州-2025-05-20 00:00:00

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五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截止日期:**********

公示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五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五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收到相关供应商对结果公告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后,认定蓝山县联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货物类有关规定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低于****元的,按固定价每个项目(包号)****元收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五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收到相关供应商对结果公告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后,认定蓝山县联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五次))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五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连州市人民医院

址:连州市洋湄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