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一封信...
2025-05-20
安徽/铜陵
中标结果
致全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一封信...
安徽/铜陵-2025-05-20 00:00:00
致全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 来源: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行为,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义安区市场监管局于****年*月至**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交付装卸运输不规范、生产过程把控不严等问题。

在此,我们提醒告诫全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一、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完善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强生产运输过程管控

要严格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设备设施清洁;强化生产关键点控制,发现原料异常的,立即停止生产;落实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履行交付装卸运输管理责任,严防罐车混装。

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做到货票相符、票账一致。严禁采购非食用油、“地沟油”、价格明显低于合理销售价格的食用植物油。

四、健全完善追溯记录

要如实记录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的名称、数量、销货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建立健全完整的产品追溯记录,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五、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

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以低价植物油冒充高价植物油、浸出工艺冒充压榨工艺、将过期食用植物油精炼后冒充新油;不得添加香精香料(如乙基麦芽酚等)、色素或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虚假标注植物调和油成分比例、生产日期、虚假宣传等。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请全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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