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5-20 00:00:00
****年市县级领导领办水稻连片种植所需种子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全称):湖南恒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年市县级领导领办水稻连片种植所需种子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项目名称:****年市县级领导领办水稻连片种植所需种子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内容:****年市县级领导领办水稻连片种植所需种子采购
*、项目经理:李望君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贰万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湖南恒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年市县级领导领办水稻连片种植所需种子采购 | 否 | 详见 合同 | /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工期***日历天。
地点:溆浦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方式:现场交货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工程施工费按工程进度拔付:经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完成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签证后,每次工程按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第一次以工程完工**%以上支付实际进度款的**%:第二次以工程完工**%以上支付合同的**%进度款。当进度款支付到总合同价款的**%时,停止支付进度款,通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和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刘中华
电话:/
传真:/
地址:溆浦县卢峰镇警予南路***号
乙方:湖南恒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跃良
电话:*************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远大一路****号东岸城邦时代中心商场、公寓式酒店**楼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韭菜园支行
帐号:******************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