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1807]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2025-05-20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JG2025-1807]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广东/广州-2025-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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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主)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成)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成)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贾工
-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号建设局*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日期:****年**月**日
- 附件: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已盖章】.***
*、资格审查报告(不含专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