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2025-05-20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永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永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和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永和县正大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江西核工业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永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全县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以下简称“三普”)中所有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三普”尚未登记、****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四普”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
服务要求:摸清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和保存状况,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记录档案,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资源数据库,并与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有效衔接,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县级政府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实有名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