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棚户区电力专线建设及东川C地块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2025-05-20
甘肃/兰州
招标采购
东川棚户区电力专线建设及东川C地块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甘肃/兰州-2025-05-20 00:00:00

东川棚户区电力专线建设及东川*地块

供配电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东川棚户区电力专线建设及东川*地块供配电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发改行审[****]***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东川棚户区电力专线建设及东川*地块供配电工程项目

*.招标单位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新城、东川镇辖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中心配电室*座,新建****配电室*座,户表配电室*个,户表配容量为*******,充电桩容量为*******,客户配电室*个,客户配容量为*******,用电总容量为:*******。备用容量为******。 进出线路由***千桥头变电站**千伏专线间隔敷设线路至新建**千伏户表中心配电室主供侧,再由户表中心配电室主供侧分别敷设线路至户表分配电室主供侧及客户配电室主供侧。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算投资:****万元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近三年(******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近三个月(******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确保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并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获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一份、.***格式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小时开启)。

备注: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号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西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沈璐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号长业大厦**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仅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号普合领寓*楼*******室

联系人:安工、陈工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兰州市西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沈璐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号长业大厦**层

****年*月**日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4/25 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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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棚户区电力专线建设及东川 * 地块供配电工程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发布日期:******日

项目及标段名称

东川棚户区电力专线建设及东川*地块供配电工程项目

交易编号

*****************

招标人

兰州市西固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分

开标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第开标厅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资格审查结果

序号

申请人名称

审查意见

备注

*

甘肃金泰宇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甘肃楷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甘肃恒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中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甘肃龙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甘肃东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甘肃国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甘肃兴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甘肃思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甘肃中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备注

*.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西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5/06 14: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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