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5-20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上海乐高乐园公安警务辅助管理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上海乐高乐园公安警务辅助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枫公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金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男)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立新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乐高乐园公安警务辅助管理服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覆盖区域:(*)核心区域:直接管理区域,北至秀洲塘、南至枫明路(乐纷路)、西至兴豪路(申高路)、东至城市开发边界合围区域,主要包括乐高乐园、商业街、配套停车场(涵盖地面与地下空间)、公交枢纽站和两侧备用地,共*.*平方公里。
(*)保障点:配合运营需要,提供交通、停车等配套支持的核心区外的区域,包括金山北站和周边主要路口及路段。
服务要求:核心目标:(*)确保开园后乐高乐园周边道路交通畅通,不发生长时间拥堵。
(*)确保开园后乐高乐园周边秩序井然,不发生扎堆违法停车现象。
服务时间:一招三年(本次预算为第一年预算,一次招标延用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服务满意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则不再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