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福建省)宁德五中2025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025-05-23
福建/宁德
招标采购
蕉城区(福建省)宁德五中2025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福建/宁德-2025-05-23 00:00:00

宁德五中****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第五中学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宁德五中****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项目名称: 宁德五中****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备案编号: /

*.项目编号: ****宁招********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宁德五中****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日至*******日,每天*:**至**:**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线下报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日至*******日,每天*:**至**:**

*.*获取地点及方式:

*.*.*获取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号金龙商贸广场*幢***室;

*.*.*获取方式:线下购买或邮寄

*.采购文件售价:***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在******日**:**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磋商时间及地点:******日**:**,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号金龙商贸广场*幢***室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采购人:宁德市第五中学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号

邮编:******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号金龙商贸广场*幢***室

邮编:******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通信地址:

供应商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日期:

采购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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