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2025-05-23 00:00:00
汉滨区水利局汉滨区小型水库及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防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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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汉滨区小型水库及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防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号君安大厦**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汉滨区小型水库及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防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汉滨区小型水库及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防治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汉滨区小型水库及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 检查防治服务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汉滨区小型水库及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防治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汉滨区小型水库及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防治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供应商须具备有害生物防治行业*级资质证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兴安中路**号君安大厦**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号君安大厦**楼(兴安公园斜对面)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号君安大厦**楼(兴安公园斜对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有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水利局
地址:安康市人防办四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号君安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话:************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