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2025-05-23 00:00:00
敦煌南仓周边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号)、《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号)等文件要求,对敦煌南仓周边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项目以阳光采购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陆佰肆拾玖元叁角贰分)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或零申报证明资料;
*.提供****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在资格审查时对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须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形式(***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六、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竞价结束时间之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敦煌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联系人:田生军联系电话:***********
地址:敦煌市三危西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