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5-22 00:00:00
网络运维费(市高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网络运维费(市高法)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网络运维费(市高法)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审判业务系统 |
*** |
*项 |
需承担北京法院主机、存储、数据库系统、北京法院审判业务系统、北京法院审判音视频业务系统、北京法院数据运维服务、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审判业务类)等内容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负责运维协同管理,协同各运维单位和设备厂商的运维工作。 |
** |
辅助办公系统 |
*** |
*项 |
需要承担北京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市委加密会议系统、庭审视频系统、执行会商系统、多功能房间、安防监控、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辅助业务系统、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办公业务类)、办公终端系统、电话系统等内容的管理与运维;负责运维协同管理,协同各运维单位和设备厂商的运维工作。 |
** |
内部网站系统 |
*** |
*项 |
需要承担北京法院内部网站系统、北京法院网站辅助业务系统的内容管理与运维,同时负责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行政业务类)运维工作。 |
** |
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 |
*** |
*项 |
涵盖北京法院安全系统、北京法院安全管理、北京法院信息安全数据、北京法院网络系统、北京高院综合布线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负责北京高院所有安全设备维护、各网络区域设备维护、综合布线的调整工作,同时需提供专业的安全服务工作、重大保障及安全应急工作和云平台监管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开展安全运营分中心的各项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基础运营、专项治理、攻防演习等。中标人应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安全运营工作方案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规范及甲方相关规定等开展运维服务工作,并服从甲方委托的绩效管理中标人的监督和管理。 |
** |
绩效管理 |
** |
*项 |
信息化运维项目绩效管理的工作职责不同于信息化建设监理工作。信息化运维绩效管理工作基本不涉及系统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等新建内容。运维绩效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在已经建好的法院信息系统平台上,对信息化运维公司提供的“信息服务产品”质量进行考核,对信息化运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中标人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时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最高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规范及甲方相关规定等。 |
** |
数据应用系统 |
*** |
*项 |
需承担北京法院数据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涵盖北京法院法官业绩考评系统、北京法院数据可视化平台、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数据应用类)、数据共享管理、数据加工及运维可视化管理等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请投标人按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纸质文件进行投标),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办理**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联系方式:刘超阳、王畔,***********、***********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阳、王畔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