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5-05-23 00:00:00
关于对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检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济源市财政局组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号*区***号,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年*月**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办公地址为河南省济源市文昌路**号,该公司设置有专门的开标大厅、评标室、造价咨询室、休息室、财务室等,并在开标大厅配备投影系统,安装了监控系统,对开、评标进行全程视频、音频监控和录像,有政府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名,均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开始在济源开展代理业务,目前共代理项目*个,项目名称为“济源市济渎路学校、东郭路小学、罡头小学、玉泉学校校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开展检查情况。****年*月**日,济源市财政局通过对中誉恒信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个别谈话、查看录音录像及档案资料、对照各类印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质量、采购信息发布、评审现场管理以及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等。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采购文件设置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二)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联系人姓名不完整。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中“联系人”一栏仅填写“张先生”“李女士”等称谓,未完整标注联系人全名。信息公告中联系人姓名不完整。
(三)公告发布渠道单一,未实现多平台同步公开。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仅在单一地方媒体(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未同步多个媒体(如“教体局官网”“学校网站”等)。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四、其他有关事宜
要求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中誉恒信已按要求如期提供了书面整改报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