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2025-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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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清自然拍告字 [****] * 号 )
经清河县人民政府批准 ,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幅 )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银子王村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 (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 ** 月 ** 日 至 ****年 ** 月 ** 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上查阅下载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 ** 月 ** 日 至 ****年 ** 月 ** 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在 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运河大街***号
联 系 人:姚先生、武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陵城支行
开户账号:******************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