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5-19 00:00:00
澄清事项一:******;四、投标报名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办理递交。******;
修改为:******;(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办理递交。******;
原询价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均作修改,请各位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并及时递交。
关于供应商提问解答:
问题一解答:
(二)质疑答复
经调查核实,我方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项目实施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的评分因素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范畴,也属于主观评分因素,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设置主观评分因素属于合法范畴。同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的规定,与我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主观评分项,并不冲突。项目服务方案的评分因素对应的评分准则除明确对应方案所考察的内容外,还进一步明确了******;优******;、******;良******;、******;中******;、 ******;差******;的认定标准和对应分值,属于已明确量化到相应区间
因此,上述评分准则的设置并未违反财库〔****〕**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的相关规定,故不做调整。
问题二解答:
请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联系采购单位获取点位表格。
问题三解答:
项目服务期延长的履约方案跟标准,需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具体运营方案而定,将在合同中进行明确。
问题四解答: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便民效果为中标单位开展运营服务后,由采购单位根据用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结合中标单位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请供应商自行查阅。
问题五解答:
招标文件已经明确,电价按照充电桩所在区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