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5-19 00:00:00
*、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字岩下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污水管道长度约****米,污水终端改造一座;给水管道长度约****米,电力管道土建长度约****米,通信管道长度约****米,路面改造约****平;停车场约****平;入口道路路灯约**座;银杏公园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海曙区章水镇。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本次招标控制价约********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其他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号 联系人:颜佩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号*****电商产业园*号楼*楼 联系人:张维、过敏、杨雯雯、谢安琪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