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36号),2025-05-19
2025-05-19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36号),2025-05-19
河北/石家庄-2025-05-19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献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邯郸市邯山区育德路**号北物业会所
被投诉人:河北农业大学
地址:保定市灵雨寺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泉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号雅馨苑北小区*******
四、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包:东校区物业保洁服务”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年*月**日进行公开招标,*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泉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茗公司)。*月**日河北献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献平公司)向河北农业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献平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月**日向采购人、交易中心、泉茗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认定我公司本次项目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是错误的,损害了我公司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河北泉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不满足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