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5-19 00:00:00
关于泰顺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站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泰顺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泰顺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站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顺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站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自然村 | 设备 |
* | 司前镇 | 上地村 | 寮山自然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一座(***³/*) |
* | 竹里乡 | 竹里村 | 竹里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
* | 百丈镇 | 台石村 | 台石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一座(***³/*),附带集装箱房。 |
* | 筱村镇 | 章前洋村 | 章前垟自然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一座(****³/*) |
* | 五蒲村 | 五蒲自然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一座(****³/*) | |
* | 南浦溪镇 | 新源村 | 新源村 | 新建泵房*座(泵机设计扬程**** ,流量*.** * /* ,两用一备),含控制柜。 |
* | 泗溪镇 | 坑头村 | 横坑头自然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 | 半溪村 | 半溪自然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
* | 凤垟乡 | 西溪村 | 西溪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 | 东溪乡 | 上村村 | 枫树岗自然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 | 黄淡际村 | 黄淡漈村 | **平泵房一座(离心增压泵*台、配电柜)扬程***.******,流量*.****/*,含控制柜。 | |
** | 彭溪镇 | 富山村 | 富山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 | 柳峰乡 | 东桥村 | 东桥村(王家岚)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 | 龟湖镇 | 合兴村(龙垟村+章荣村) | 龙垟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 | 西旸镇 | 彭坑垟村 | 彭坑垟村(隶属可垟村) | 一体化净化设备*座(****³/*) |
合计: ***³/* *台; ***³/* *台; ***³/* *台; ****³/* *台; |
备注:**吨及以下型号采用超小型设备,泵组需要带控制柜,泵房根据现场情况按照采购人微调的,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中标供应商负责整个项目需要的全部人工和辅材,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前往实地进行踏勘以获取准确的投标依据,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无
*、符合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
地点:发布在泰顺县人民政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其投标文件送至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号)即可;
六、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七、开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需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合法有效的身份原件;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泰顺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克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国杰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号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林莉
联系电话:***********
质疑咨询联系人:徐雅敏
联系电话:*************
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号宏飞商务楼*号楼*层(温州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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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泰顺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站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