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粮油干货调料类)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岳麓区金星大道***号**栋***室
供应商(乙方): 长沙龙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新康社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粮油干货调料类)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 |
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粮油干货调料类) |
其他服务 |
本项目为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粮油干货调料类),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肆拾捌万玖仟零伍拾叁元叁角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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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类别名称 | 材料种类内容 | 备注 | 预算 | 服务期 | * | 粮油干货调料类 | 大米、食用油、瓶装调味料、调料、大料、干货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 元 | *年 |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交货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周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配送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履行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每次采购配送工作,直至验收合格。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时,经协商无果后,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 *.*定价方式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上浮率报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中标上浮率)。 *.*.*基准价的确定: (*)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均以红星批发市场或长沙海吉星农贸市场价格信息中心每周提供给甲方的食材单价中的均价为食材基准价,采取上浮率(已包含所有税费、人工费、运费、损耗费、管理费及财务费等 费用)定价方式,报价上浮率最高上限值为 **%,报价上浮率大于 **%的,视为无效报价。每次结算单价= 食材基准价×(*+中标上浮率)。 *.*.*若商品在红星批发市场或长沙海吉星农贸市场无报价,可优先但不限于按下列标准进行定价: (*)以线上京东价格为基准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中标上浮率)。 (*)以协商时超市的价格为供货价。 (*)当商品在周边市场、线上以及超市均无价格时,则可参考其他品牌或同类同规格商品,以协商时线上其他品牌或同类同规格商品的价格为基准价。 (*)当商品在周边市场、线上以及超市均无价格时,也无其他同类同规格商品参考时,以乙方提供同种商品送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有效凭证上的价格为供货价。 (*)特殊情况无法定价或对定价存在异议,可在纪检部门参与下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会进行协商。 *、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乙方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 *.*结算方式要求 *.*.*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 *.*.*付款方式: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及双方核对确认货款后,按实结算。由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原始单据和食材检疫检测报告、合格供应商名录、等食品安全相关资料,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月进行结算并在 ** 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 *.*.*由于乙方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副食品配送价格的,甲方经调查发现配送价格虚高的,甲方有权提出按市场价重新结算,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结算,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考虑项目所需的产品以及产品运输保险储藏、通过验收、人工费、耗材、合同期内因故更换所采购产品的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检查与考核 *.*.*检查时间:每月月底为定期检查日,遇到节假日或公休日,检查时间顺延。 *.*.*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甲方可随时暂停该乙方在本项目中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还将追责,其他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每周超过 * 次(含)配送不及时,超过 * 次(含)出现食品霉烂变质或食品超过国家规定的保质期; (*)甲方考评较差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标准; (*)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乙方的送货及时性(交货的及时性;扩大供货的弹性;增、减订货货量的批应能力)、食材品质(物料来货的优良品率;质量保证体系;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服务质量(零星订货保证; 配套售后服务能力;员工服务态度及基本素质)、结账及时性(因乙方账目不符)、食材数量(食材数量按要求提供)等进行评分。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若乙方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根据该笔款项开具《机关食堂供应商处罚单》,从月底结账总额中扣除这笔款项金额。(扣除款项与考核同时生效)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平均分低于 ** 分的供货商,第一、二次进行约谈, 第三次终止合作。 *.*其它重要说明及要求 *.*.*乙方聘用员工的具体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劳动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所聘用员工福利待遇必须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所有同类岗位须实行同工同酬,乙方在报价测算时,不得低于以上标准进行测算。 *.*.*乙方须接受甲方的考核。 *.*.*乙方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其配送运输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确保所配送的食品食材等产品(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质优。 *.*.*乙方保证除机房另有安排外,每天在 *:** 分至 *:** 分之间将食品食材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确保甲方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如有延误损失赔偿以合同为准,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若乙方不能按时送货,采甲方有权另择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协议期内乙方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乙方应定期与采购人联系,听取和接受甲方对配送情况的意见建议;为方便管理,乙方的派送人员一般情况只能是同一人,如要更换须先经甲方同意。 *.*.*其他未列明事项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转承包或分包给其他人。 *.*.*乙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或考核评定结果不达标),经协商无果后,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 **** 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湘财购〔****〕** 号) 和长沙高新区关于 **** 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 **** 年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通报及 **** 年预留份额填报要求相关规定,采购方食堂采购需在扶贫 *** 平台以及湖南省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申报计划和任务量,由甲方自行在平台直购。
*.人员配置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按甲方需求采购各类物品,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关于货品分装、分割等其他满足使用的相关要求,价格应提前考虑在本次报价中。 *.* 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甲方要求地 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乙方在服务期间完全能够保障甲方的应急需求(包括临时供货、市场询价、人员增设)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以红星批发市场或长沙海吉星农贸市场价格信息中心每周提供给甲方的食材单价中的均价为食材基准价,乙方上浮**%。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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