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平台指定账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方,华南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许可方原因,如意向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方违约,在华南所扣除意向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被许可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许可方有权扣除意向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许可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方的竞买资格报名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华南所扣除许可方及被许可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被确认为被许可方后未按时与华南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天)不与许可方签署交易合同; (*)被确认为被许可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华南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意向被许可方在报名成功(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华南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被许可方的交易保证金,华南所扣除意向被许可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许可方。一旦有意向被许可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华南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被许可方的交易保证金。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首期款项、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