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05-19 00:00:00
永丰县城区燃气污水供水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更新改造
一期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丰县城区燃气污水供水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监理服务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名前三中标候选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公示如下:
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余永亮
注册编号:********
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等 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投标报价:*******元
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博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孔祥田
注册编号:********
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等 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投标报价:*******元
排名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李怀强
注册编号:********
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等 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投标报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投诉、监督单位: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县发改委)(联系电话:************)
永丰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联系电话:************)
同时告知: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联系电话:************)
永丰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永丰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