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05-19 00:00:00
泉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
泉财采〔****〕**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能化无损检测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建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华一路**号*栋**层****号
法定代表人:张莉
被投诉人:黎明职业大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号
法定代表人:
被投诉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号一、二层
法定代表人:
相关供应商:福州展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北路***号
法定代表人:
相关供应商:智创(福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号紫阳商贸中心*号楼**层**室
法定代表人:
相关供应商:福州地星绘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号紫阳商贸中心*号楼**层**室
法定代表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建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因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被投诉人*”)组织的黎明职业大学(下称“被投诉人*”)智能化无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下称本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向投诉人发出《泉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补正通知书》(泉财采投〔****〕*号),投诉人于****年*月**日再次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后,将投诉书副本转送被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相关供应商*、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相关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就有关事项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答复说明及相关材料。本机关经调查取证,并对现有材料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泉州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