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结果公告
2025-05-19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5-05-19 00:00:00
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浏览次数:

首次公告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拓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号*区***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

服务类

名称: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含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类)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的基本要求、其他要求、分类质量要求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根据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年*签,最多续签*次。

服务标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需为所配送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如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造成我单位人员食物中毒,中标人承担全部后果。 *、如遇政策性调整导致食堂停止运营则对应合同自动终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雪莲、赵一、吕宏娇、姚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号***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彤、丁术美、孙泽明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服务类公开(定稿).***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拓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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