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机关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19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机关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江门-2025-05-19 00:00:00

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机关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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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对****年*****年机关食堂供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机关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二)配送地址: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机关食堂(会城龙昌路*号)。

(三)服务内容:

*.配餐标准

早餐:一主食、两副食搭配,健康清淡、品种多样、营养均衡。

午餐:一荤一小炒两菜一汤一饭,一荤为肉类,一小炒为蔬菜搭配肉类,蔬菜为当季新鲜蔬菜。品种多样、量足、健康美味、营养均衡。

*.供餐方式

供应商负责餐食配送(包括调味品类等辅料),以及餐具消毒、厨余垃圾回收等服务。

*.供应商至少提前*天提供下周供餐菜单,并经采购方确认。

(四)项目成交原则:

*.评选小组先对报名单位进行初步评审,如报名单位数量少于*家,本项目重新采购。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照《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机关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采购评分标准》(见附件)综合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定*家供应商。

(五)服务期限:一年(**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按实结算。

二、供应商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新会区有固定的配送场所、服务网点;

(二)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用餐需求后及时响应提供服务;

(三)供应商配餐使用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污染、变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能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通过正规供货渠道采购,流程可追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供应的餐食。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三)具备固定生产作业场地,有固定厨师和工作人员;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五)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项目报价、服务计划、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递交到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新会区会城龙昌路*号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

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

****年*月**日



附件:

*.附件*: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机关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采购评分标准.****

*.附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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