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公务车定点维修及配件更换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对公务车定点维修及配件更换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公务车定点维修及配件更换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控制价:**万元,本项目只接受*%—**%(含**%)折扣率的报价,分子取整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概况:我院现有公务用车**台,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接送及救护用途,使用频次较多。采购内容主要有车辆维修、保养、改装、年审,提供补胎、搭火、充电、检查、更换轮胎电池机油等,并提供免费洗车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
*.用户需求:
*)服务商提供全省范围内**小时拖车服务;
*)服务商能提供市内上门接送报修车和年审车服务;
*)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电话通知服务商须*小时内到达我院内进行现场检测,提供优先维修服务。
*)服务商须对我院车辆定期进行检测,制订我院车辆维修保养记录档案。
*)维修采用的配件材料,必须有原厂配件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如需使用替代件,必须经我院项目负责人同意。
*)维修更换配件,须服务商先报价,采购人确认后才更换。
*)各项质量技术要求须符合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下午*点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采购办公室(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领取采购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或相关资料;
*.厂家资料(如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相关资料;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必须提供下列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代表授权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的完税证明、授权代表近半年内的个人社保证明及明细),需携带社保卡原件现场核对;*)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厂家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评审当天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放*盘扫描盖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后勤辅助楼二楼会议室
八、评审时间:****年*月**日*时
九、评审地点:后勤辅助楼二楼会议室
采购人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公务车定点维修及配件更换服务**********院内采购文件.***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