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神仙湖交通客运枢纽项目—配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袁花镇长新路提升工程)
2025-05-16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海宁神仙湖交通客运枢纽项目—配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袁花镇长新路提升工程)
浙江/嘉兴-2025-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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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神仙湖交通客运枢纽项目—配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袁花镇长新路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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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神仙湖交通客运枢纽项目—配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袁花镇长新路提升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交
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本
招
标
项
目
海
宁
神
仙
湖
交
通
客
运
枢
纽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已
由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海
发
改
审
[****]**
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
由
海
宁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
批
准
机
关
名
称
)
以
浙
嘉
宁
交
许
〔
****
〕
*******
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袁
溪
建
设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资
金
来
源
)
,
资
金
已
落
实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袁
溪
建
设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博
宏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长
新
路
提
升
改
造
范
围
南
起
现
状
武
侠
路
(**+***)
,
北
至
现
状
康
庄
路
**+***.***
,
道
路
全
长
*
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
交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
,
整
体
路
面
宽
**
。
内
容
包
括
路
基
、
路
面
改
造
、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
管
理
养
护
设
施
等
内
容
。
具
体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
的
合
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以上。
*.*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业
绩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
有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特
级
、
一
级
资
质
及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的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
)
”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及
上
一
期
均
为
**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允
许
中
*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相
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含
法
定
代
表
人
控
股
)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均无效。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
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
潜
在
投
标
人
可
凭
本
企
业
**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
以
下
简
称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
在
本
公
告
下
方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和
补
遗
书
。
参
加
多
个
标
段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必
须
分
别
下
载
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未
取
得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数
字
证
书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应
先
办
理
交
易
主
体
注
册
手
续
,
取
得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数
字
证
书
,
具
体
登
记
办
法
请
登
录
“
电
子
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
进行操作。
*.*
潜
在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疑
问
的
,
通
过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提
交
。
提
交
疑
问
截
止
日
为
********
**
**:**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招
标
人
将
于
****
年
*
月
*
日
**
时
前
在
网
上
发
布
补
遗
书
。
潜
在
投
标
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
日。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采
用
网
上
递
交
的
方
式
,
上
传
至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本
次
招
标
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不予受理。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浙
江
江
南
要
素
交
易
中
心
:
*****://********.*******.***.**/***/*************/*****.****
和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
:
*****://****.**.***.**/
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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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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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