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文件第1次澄清与修改
2025-05-16
辽宁/大连
变更澄清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文件第1次澄清与修改
辽宁/大连-2025-05-16 00:00:00
辽宁/大连-2025-05-16 00:00:00
监督部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大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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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公共收集管网工程(一期)施工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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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开标时间
********** **:**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本项目工期更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共**日历日。 *.投标有效期更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共**日历日。 *.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且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后,按施工费合同总额的**%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须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向承包人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相关结算价款资料,结算价款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后,承包人提供无条件银行质量保证金保函或无条件担保公司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支付剩余结算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额至少为工程决算额的 *%且额度不少于 ** 万元,保函期限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支付任何款项之前,承包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施工合同做出部分修改,详见澄清文件。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编制人
李志明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编制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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