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5-15 00:00:00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年罗源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县域内地表水及土壤、农业面源遥感监测项目。
二、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项目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按国家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罗源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四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任务和相应的质控工作以及县域内地表水及土壤、农业面源遥感监测项目,同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本项目由包*、包*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对包*、包*单独报价。
四、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单独报价无需此项)。
*.所委托的监测项目在其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包*单独报价无需此项)。
*.检测机构报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注:检测机构应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含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地点为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福州市罗源县东外路*****号)。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联系人:姜晨晖联系电话:*************
附件:*. ****年罗源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县域内地表水及
土壤、农业面源遥感监测明细表
*.****年罗源县农业面源遥感监测项目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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