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5-16 00:00:00
长江观音景区客服中心房屋出租第*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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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长江观音景区客服中心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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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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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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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长江观音景区客服中心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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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止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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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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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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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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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南京市栖霞区永济大道****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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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房产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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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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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年代: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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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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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设施: 以现状为准,无燃气,提供不超过**千瓦电容量和上下水接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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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业态: 商业(餐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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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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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装修程度:简装 (*)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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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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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价格(万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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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月): **个月 (免租期*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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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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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押金(万元):年成交租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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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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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 (*)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壹万元,在报名时缴纳,缴纳账户信息(收款方名称: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燕子矶支行,开户银行账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押金,不足部分须另行补齐;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仍有在正常经营状态的咖啡项目。(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标的交付状态为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完成出租标的现场踏勘,向产权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及类型、消防、装修及附属设施等情况,意向承租方完成报名的,则视同承租方已对上述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认可,视同产权方已尽告知义务。 (*)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调换、入股、承包等,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违建搭建,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场地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及相关手续,出租方可提供合理的协助,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排污证、场地及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本标的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保费、维修费、排污费、治安费、消防设施配置、财产保险以及由于使用该房屋而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出租方提供的硬件设施、设备按照现状交付,更换设备、装修改造方案需报承租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装修部分,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承租方须提供“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地方政府政策、命令、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招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收回房产,但应提前*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支持并完成场地腾空及现场人员撤离”的承诺;如场地范围有调整变化的,招租方有权调整场地范围并视情况同承租方重新签署房产租赁协议。 (**)承租方需承诺守法经营,不得存放危险品,不得违法经营,不得扰民,不得违反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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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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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增长方式: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 (*)本次出租房产另需缴纳物业服务费*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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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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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承租方缴纳的押金待合同履约完成后不计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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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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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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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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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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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永济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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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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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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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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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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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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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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