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5-16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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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蒙古/包头-2025-05-16 00:00:00

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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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经核查,内蒙古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投标中的项目负责人于润财(证书编号:***********)在****年*月**日中标的突泉县西北山区泥石流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第八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此项目并未完工月未竣工验收,与该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的事实不符。并且经核查,内蒙古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投标文件中的安全员赵艳军(证书编号:蒙建安**(****)*******)在****年**月**日中标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一标段中担任安全员,此项目并未完工且竣工验收。(*)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号文件规定: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废除内蒙古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变更内蒙古中核实业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内蒙古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内蒙古中核实业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石拐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石拐区喜桂图新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

正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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