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270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0-3号楼12号门市出租(租期5年)第一次降价
2025-05-15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2270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0-3号楼12号门市出租(租期5年)第一次降价
辽宁/沈阳-2025-05-15 00:00:00
辽宁/沈阳-2025-05-15 00:00:00
(****)****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号楼**号门市出租(租期*年)第一次降价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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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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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号楼**号门市出租(租期*年)第一次降价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出租资产按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在项目公示期内自行现场查勘及尽调,租期*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沈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限由承租方交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