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2025-05-09 00:00:00
招标公告名称: | 李家庄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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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内容: | ||||||||||||||||||||||||||||||||||||||||||||||
李家庄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家庄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已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武审投备字〔****〕***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李家庄村进行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规划总面积约 ** 万平方米 ,建设地点: 武安市李家庄村;*.*.*计划工期: **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 *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向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胡旭彤 ,联系电话: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武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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