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2025-05-15 00:00:00
龙井市****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号)、《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有效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为主线,以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为重点,加快推动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改造升级。 二、实施目标 充分利用县域商贸流通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县城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推进全市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到****年,完成乡镇集贸市场、人参及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农产品上行、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等项目,使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以人口聚集的镇为重点,支持改造*个镇级集贸市场,完善无障碍设施,确保食品、服饰、日用品、农资等商品销售区域的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专区,为农民直销自产农副产品搭建便捷平台。 (二)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围绕农村产品上行,改造人参预处理中心和具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组织省内外线上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方式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支持对优势特色农产品申请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 (三)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业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支持位于县城、乡镇、本地风景名胜区域的传统商贸企业或综合商业体、大型超市,以及****公路沿线服务区,着手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的建设与改造。 四、责任分工 市委组织部:发挥人才工作职能,制定培训方案,落实选拔培训人员,吸纳各类县域商业建设人才,不断推广扩大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人才储备力量。 市委宣传部: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的作用,围绕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全力宣传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大力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团市委:发挥乡镇团委作用,组织基层优秀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为农村商贸物流体系培养优质人才,发展后备力量。 市财政局: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日常资金监管机制,强化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等过程监督管理。 市商务和外事局:全面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各项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合作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络,起草相关文件、制度、政策和会议纪要等;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落地的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争取县域建设培训项目,提供培训场地,做好培训期间硬件设施保障工作,培训更多物流管理人才。保障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配送网点人才输送和储备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有效发挥指导职能,引导农民调整种养殖结构,提供科学种植养殖方案,从源头上抓好我市农畜产品的种养殖管理。发挥监管职能,做好农产品畜牧产品优质保障工作,为龙井特色农畜产品上行开辟绿色通道。 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负责县级配送中心和乡镇配送网点的选址、审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消费者消费纠纷、举报投诉处理。 各乡镇:各乡镇负责人要亲自抓,重点做好乡镇配送网点和村级服务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组织启动阶段(****年*月—*月) *.制定方案。制定《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正式启动。对各项目开展承办企业遴选及招标手续,选择相应承接企业。 (二)重点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完成乡镇集贸市场改造;人参及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建设;支持农产品上行;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按照商务部等三部委明确的*个支持方向、全面完成“三个覆盖”和“*项约束性指标”。 (三)整改提升阶段(****年*月—****年*月)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全部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月) 依据国家及省级要求,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完善的经验模式,为绩效评价做好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配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统筹安排部署,精准组织实施,做到整体一盘棋,确保按项目建设时限,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监管,保证项目的资金安全。 (三)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发展专项配套资金,用于扶持和引导商贸企业转型升级。 (四)规范行业监管。与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做好沟通对接。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运行状况等监督检查和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典型乡镇、典型企业的宣传力度。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估工作,大力推动龙井市县域商业健康有序发展。
龙井市****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号)、《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商业体系建设在推动乡村振兴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保持商贸流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我市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根据《吉林省****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县域统筹机制,打造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屯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以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为主线,以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为重点,加快推动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改造升级。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年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万元。主要用于乡镇集贸市场、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农产品上行、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等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发展。 三、改造内容、补贴额度及改造要求 根据商务部等三部委明确的*个支持方向、围绕“三个全覆盖”和“*项约束性指标”,按照“多站合一、 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原则,区分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三种建设类型,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现有资源,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主要补助作业场地改造、服务功能升级等项目支出,不支持土建。所有项目的建设场地应由各县或承办企业无偿提供。重点支持内容如下: (一)改造*个乡(镇)集贸市场(增强型) 为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个集贸市场。乡(镇)大集、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参照执行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标准和要求。 *.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按不超过**万元的标准,全额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须明确政府股权占比等要求,明确市场供应、稳定价格、为城乡居民及脱贫户自产自销农村产品提供服务等内容条款及制度机制与保障措施,强化集贸市场改造的公益属性,丰富公益性市场功能。 *.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县人民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二)改造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和乡(镇)级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增强型) 以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为主,改造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和乡(镇)级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支持内容。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补助资金。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补助总额不超过***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乡(镇)级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单个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改造要求。人参与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优势人参流通法人企业和下沉供应链的电商、物流、供应链和邮政、供销等具备条件的法人企业承办。项目选址应根据人参与其它优势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在县城改造的,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人参集散地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具有较大规模物流仓储能力的县城综合商贸中心等地;在乡(镇)改造的,综合考虑使用具备条件的人参集散、集贸市场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符合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及设备设施。 (三)支持农产品上行 人参及其他农产品上行项目涵盖了渠道体系和品牌体系的建设。组织或参与省内外的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促销活动,以拓展人参及其他农产品的上行渠道。支持对人参及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进行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的申请工作。 *.支持内容。人参与其它农产品线下促销活动主要补助与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促销活动相关的筹备、组织及实施期间的相关费用。人参与其它农产品品牌建设主要支持申请区域公共品牌、“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 *.补助资金。在项目周期内,人参等农产品上行补助资金占中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补助额度上限不超过***万元。 *.活动要求。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线上线下农产品促销活动,优先选择有意愿参与的电商供应链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等法人企业承办。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线下促销活动销售产品**%以上为我省人参及其制品、**%以上为本地其它农产品,无偿销售脱贫村、脱贫户自愿出售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按招标或专家评审等正规流程优先选择人参流通企业或产供销一体化、大型商贸流通、电商供应链等法人企业承办。 (四)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在市区、乡镇及本市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公路沿线有关服务区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 *.支持内容。主要补助配备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等。其中,数字化人参销售专区(柜)配备的触摸查询一体机的查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参宣传片、与人参相关的检验检测信息、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网店销售的省内人参品牌产品等信息。 *.补助资金。单个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万元。在市场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县政府可全额补助投资改造。 *.改造要求。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有人参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须承诺为人参展示促销*年以上、且*年内须按县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项目选址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根据经营场所合理规划。对符合条件、申请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各县政府均应予以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 (二)集中整合资源。根据“固强补弱”的原则,在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按照“重改轻建”的思路,坚持以丰富升级服务功能、服务业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能达标为主,兼顾场地面积等刚性要求,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场地和设备设施的作用,突出解决制约县域商业发展的“短板”,避免盲目建设、浪费资源。坚持开放共享原则,鼓励本地物流、供应链、仓储配送等行业、企业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完善本地县域商业体系形成稳定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确保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重点项目。以“三个全覆盖”和“*项约束性指标”为基准安排建设改造项目。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实际,做好乡镇集贸市场、人参预处理中心、农产品上行等项目的改造达标建设和探索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的市场机制等工作。按照“前紧后松”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改造进度,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四)强化项目管理。原则上,所有项目应从国家指标文件印发时间之日起、*年内完成(国家另有要求的除外)。其中,涉及作业场地建设改造类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年;购买设备设施和服务功能升级类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年。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做好自查。 (五)做好数据统计和总结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统计信息指标体系,县域商业行动项目承办企业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公开信息。对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开设“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公开专栏”,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 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 补贴额度 承办企业 建设周期 * **** 集贸市场 ** ** 专家评审 * * **** 人参预处理 *** *** 专家评审 * * **** 农产品上行 ** ** 政府采购 * * **** 农产品预处理 ** ** 专家评审 * * **** 农产品预处理 ** ** 专家评审 * * **** 农产品预处理 ** ** 专家评审 * * **** 人参展柜 ** ** 专家评审 * 合计 *** ***
总投资
选择方式
龙井市****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号)、《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有效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为主线,以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为重点,加快推动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改造升级。
二、实施目标
充分利用县域商贸流通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县城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推进全市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到****年,完成乡镇集贸市场、人参及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农产品上行、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等项目,使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以人口聚集的镇为重点,支持改造*个镇级集贸市场,完善无障碍设施,确保食品、服饰、日用品、农资等商品销售区域的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专区,为农民直销自产农副产品搭建便捷平台。
(二)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围绕农村产品上行,改造人参预处理中心和具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组织省内外线上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方式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支持对优势特色农产品申请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
(三)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业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支持位于县城、乡镇、本地风景名胜区域的传统商贸企业或综合商业体、大型超市,以及****公路沿线服务区,着手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的建设与改造。
四、责任分工
市委组织部:发挥人才工作职能,制定培训方案,落实选拔培训人员,吸纳各类县域商业建设人才,不断推广扩大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人才储备力量。
市委宣传部: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的作用,围绕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全力宣传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大力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团市委:发挥乡镇团委作用,组织基层优秀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为农村商贸物流体系培养优质人才,发展后备力量。
市财政局: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日常资金监管机制,强化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等过程监督管理。
市商务和外事局:全面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各项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合作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络,起草相关文件、制度、政策和会议纪要等;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落地的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争取县域建设培训项目,提供培训场地,做好培训期间硬件设施保障工作,培训更多物流管理人才。保障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配送网点人才输送和储备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有效发挥指导职能,引导农民调整种养殖结构,提供科学种植养殖方案,从源头上抓好我市农畜产品的种养殖管理。发挥监管职能,做好农产品畜牧产品优质保障工作,为龙井特色农畜产品上行开辟绿色通道。
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负责县级配送中心和乡镇配送网点的选址、审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消费者消费纠纷、举报投诉处理。
各乡镇:各乡镇负责人要亲自抓,重点做好乡镇配送网点和村级服务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组织启动阶段(****年*月—*月)
*.制定方案。制定《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正式启动。对各项目开展承办企业遴选及招标手续,选择相应承接企业。
(二)重点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完成乡镇集贸市场改造;人参及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建设;支持农产品上行;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按照商务部等三部委明确的*个支持方向、全面完成“三个覆盖”和“*项约束性指标”。
(三)整改提升阶段(****年*月—****年*月)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全部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月)
依据国家及省级要求,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指标完成情况、绩效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完善的经验模式,为绩效评价做好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配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统筹安排部署,精准组织实施,做到整体一盘棋,确保按项目建设时限,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监管,保证项目的资金安全。
(三)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发展专项配套资金,用于扶持和引导商贸企业转型升级。
(四)规范行业监管。与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做好沟通对接。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运行状况等监督检查和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典型乡镇、典型企业的宣传力度。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估工作,大力推动龙井市县域商业健康有序发展。
龙井市****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号)、《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商业体系建设在推动乡村振兴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保持商贸流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我市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根据《吉林省****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县域统筹机制,打造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屯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以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为主线,以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为重点,加快推动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改造升级。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年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万元。主要用于乡镇集贸市场、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农产品上行、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等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发展。
三、改造内容、补贴额度及改造要求
根据商务部等三部委明确的*个支持方向、围绕“三个全覆盖”和“*项约束性指标”,按照“多站合一、 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原则,区分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三种建设类型,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现有资源,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主要补助作业场地改造、服务功能升级等项目支出,不支持土建。所有项目的建设场地应由各县或承办企业无偿提供。重点支持内容如下:
(一)改造*个乡(镇)集贸市场(增强型)
为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个集贸市场。乡(镇)大集、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参照执行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标准和要求。
*.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按不超过**万元的标准,全额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须明确政府股权占比等要求,明确市场供应、稳定价格、为城乡居民及脱贫户自产自销农村产品提供服务等内容条款及制度机制与保障措施,强化集贸市场改造的公益属性,丰富公益性市场功能。
*.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县人民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二)改造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和乡(镇)级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增强型)
以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为主,改造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和乡(镇)级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支持内容。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补助资金。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补助总额不超过***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乡(镇)级其他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单个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改造要求。人参与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优势人参流通法人企业和下沉供应链的电商、物流、供应链和邮政、供销等具备条件的法人企业承办。项目选址应根据人参与其它优势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在县城改造的,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人参集散地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具有较大规模物流仓储能力的县城综合商贸中心等地;在乡(镇)改造的,综合考虑使用具备条件的人参集散、集贸市场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符合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及设备设施。
(三)支持农产品上行
人参及其他农产品上行项目涵盖了渠道体系和品牌体系的建设。组织或参与省内外的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促销活动,以拓展人参及其他农产品的上行渠道。支持对人参及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进行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的申请工作。
*.支持内容。人参与其它农产品线下促销活动主要补助与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促销活动相关的筹备、组织及实施期间的相关费用。人参与其它农产品品牌建设主要支持申请区域公共品牌、“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
*.补助资金。在项目周期内,人参等农产品上行补助资金占中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补助额度上限不超过***万元。
*.活动要求。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线上线下农产品促销活动,优先选择有意愿参与的电商供应链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等法人企业承办。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线下促销活动销售产品**%以上为我省人参及其制品、**%以上为本地其它农产品,无偿销售脱贫村、脱贫户自愿出售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按招标或专家评审等正规流程优先选择人参流通企业或产供销一体化、大型商贸流通、电商供应链等法人企业承办。
(四)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在市区、乡镇及本市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公路沿线有关服务区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
*.支持内容。主要补助配备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等。其中,数字化人参销售专区(柜)配备的触摸查询一体机的查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参宣传片、与人参相关的检验检测信息、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网店销售的省内人参品牌产品等信息。
*.补助资金。单个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万元。在市场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县政府可全额补助投资改造。
*.改造要求。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有人参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须承诺为人参展示促销*年以上、且*年内须按县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项目选址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根据经营场所合理规划。对符合条件、申请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各县政府均应予以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
(二)集中整合资源。根据“固强补弱”的原则,在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按照“重改轻建”的思路,坚持以丰富升级服务功能、服务业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能达标为主,兼顾场地面积等刚性要求,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场地和设备设施的作用,突出解决制约县域商业发展的“短板”,避免盲目建设、浪费资源。坚持开放共享原则,鼓励本地物流、供应链、仓储配送等行业、企业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完善本地县域商业体系形成稳定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确保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重点项目。以“三个全覆盖”和“*项约束性指标”为基准安排建设改造项目。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实际,做好乡镇集贸市场、人参预处理中心、农产品上行等项目的改造达标建设和探索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的市场机制等工作。按照“前紧后松”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改造进度,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四)强化项目管理。原则上,所有项目应从国家指标文件印发时间之日起、*年内完成(国家另有要求的除外)。其中,涉及作业场地建设改造类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年;购买设备设施和服务功能升级类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年。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做好自查。
(五)做好数据统计和总结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统计信息指标体系,县域商业行动项目承办企业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公开信息。对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开设“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公开专栏”,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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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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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度 |
项目名称 |
项目 |
补贴额度 |
承办企业 |
建设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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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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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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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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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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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上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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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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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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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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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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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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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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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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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展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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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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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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