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新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预算)土壤改良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2025-05-15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霍邱县新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预算)土壤改良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5-05-15 00:00:00

霍邱县新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预算)土壤改良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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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新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预算)土壤改良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启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椒陵大道***号颐高新天地乐淘城人才公寓******号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土壤调理剂

品牌:新禾丰

规格型号:粉状,****/袋

数量:***吨

单价:****元/吨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虎刚、胡春华、卜晓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霍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址:霍邱县新店镇新店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云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邱县新店镇万像皇家学府商铺**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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