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5-05-09 00:00:00
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关于****年中央转移支付农业防灾减灾(抗旱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业防灾减灾支出(抗旱救灾)项目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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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农业抗旱救灾工作,降低当前旱情对我区粮油作物的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用好财政资金做好农业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市农发〔****〕**号)、《关于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市农发〔****〕**号)文件精神,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项目所需抗旱物资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中央转移支付农业防灾减灾(抗旱救灾)补助资金项目;
*.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业防灾减灾支出(抗旱救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中央财政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资金*.**万元
(四)采购物资
磷酸二氢钾、氨基酸水溶肥、黄腐酸钾水溶肥、芸苔素内酯等。
(五)质量标准
供应商确保所供应物资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条规定的质量要求,我单位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报价资料
本次询价只接受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本次询价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同时提供原件待查)
(一)抗旱救灾物资采购询价单(见附件)。所报价格含税金、运输、分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农药经营许可证;
(四)产品及包装样图(彩色);
(五)农药产品提供“四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生产合格证),叶面肥提供该批次质检报告。
三、资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月**日**:**前
地点:区农技中心
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我单位拒绝接受。
四、中标方式
根据生产实际,按照产品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结合项目资金及抗旱面积,确定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最终以实际总供药(肥)数量计算价款,总价款超过预算部分不予支付。
五、其他要求
(一)对本次供货商品我单位随机抽样,并封存备查。
(二)询价文件、供应商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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