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采购昆明市地铁5号线车站灯箱广告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2025-05-15
云南/昆明
招标采购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昆明市地铁5号线车站灯箱广告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昆明-2025-05-15 00:00:00

云南省司法厅采购昆明市地铁*号线车站灯箱广告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司法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司法厅采购昆明市地铁*号线车站灯箱广告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司法厅

项目名称云南省司法厅采购昆明市地铁*号线车站灯箱广告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云南省司法厅需在昆明市地铁*号线十二封灯箱、列车***屏媒体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广告投放,该项目由云南省司法厅提供广告素材,供应商对广告素材进行设计和制作完成广告成片,广告成片经云南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各项审查工作并安排在昆明市地铁*号线媒体进行发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拟采购的项目为云南省司法厅采购昆明市地铁*号线车站灯箱广告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项目,唯一供应商昆明优邦广告有限公司是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授权拥有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车站及列车广告资源独家经营的授权单位,在本项目中昆明优邦广告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基于以上情况,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第二条第一款第*种情况:“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故申请由昆明优邦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昆明优邦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地块磊鑫花园*幢*单元***号。

三、公示期限

****年*********年****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人:云南省司法厅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 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人: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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