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5-15 00:00:00
永泰县南区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永泰县南区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需要补充的内容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第一节资格文件(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模板中的第五点修改为“五、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可详见发布的招标文件第***页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中“*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人,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人,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师”。
*.根据永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模拟清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暂定金额:********元,勘察费(如有):*元,设计费*******元(其中含***费用*元),预备费:*元;原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数据据此通知调整。
*.补充本项目模拟清单,具体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福建省永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