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新城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5
上海
招标采购
南汇新城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5-05-15 00:00:00

南汇新城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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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公告标题:
  • 南汇新城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南汇新城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汇新城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南汇新城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 为体现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居民的关爱,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的发生,建立健全镇内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镇内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大疾病商业保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全面提升镇内居民在遭遇重大疾病、突发意外、突发急性病等方面的抗风险能力,救急、救重,体现政府人文关怀。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提供重大疾病保险服务。本项目采购内容是为南汇新城镇提供重大疾病保险服务。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项目采购的 重大疾病保险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保险服务期限起讫日期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该证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类。
    *.* 若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
    *.*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若晨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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