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5-05-15 00:00:00
****年相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验收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一章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淮北市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委托对****年相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验收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安徽博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冀达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相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验收
*.招标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及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计算工期,不含市级验收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至少一项高标准农田验收或规划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地点: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李楼技校家属院*栋***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 日** 点** 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李楼技校家属院*栋***室)。
五、开启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点** 分
*.开标地点: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李楼技校家属院*栋***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淮北市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凤城路**号
联系人:谢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李楼技校家属院*栋***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目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
采购人 |
淮北市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 |
代理机构 |
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年相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验收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
建设规模 |
*万元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拟招*家服务单位,对相山区****年度高标准农田进行县级初步验收。相山区****年度建设面积*.*万亩,验收预算金额为*万元。 |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报价方式 |
以固定单价形成总价,总价用于评审及签约,单价可适用于变更等情形。 |
* |
合同履行期限 |
**日历天(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计算工期,不含市级验收时间) |
**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含预付款,招标完成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尾款待市级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 号文件,本项目如为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采购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 **%,不高于的 **%。 |
** |
服务地点 |
淮北市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指定地点 |
** |
质量标准要求 |
合格 |
** |
谈判有效期 |
**天 |
** |
谈判保证金 |
免收 |
**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四份(一正三副) |
** |
谈判文件获取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招标疑问提交时间和疑问答复时间 |
提交疑问时间:投标人于****年* 月**日**时前采取不署名方式传至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电子邮箱:*********@**.*** ,疑问答复时间:****年*月**日**时前邮件形式回复。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法 |
** |
谈判最高限价 |
*万元 |
** |
质量标准要求 |
合格 |
** |
成交服务费 |
(*)招标代理费****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无需单独列项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现金 (*)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
** |
成交供应商 |
*名 |
** |
备注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响应无效,无效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定义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谈判之日向前追溯*年/月(“*”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业绩: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谈判文件构成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放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份,副本*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规定时间到达谈判现场,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按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在谈判过程中,参与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该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撤回的响应文件将被原封退回给参与谈判供应商,并由其代表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份,副本*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谈判小组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竞争性谈判活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法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 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
**.*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响应无效,无效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报价。(若有二次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相关说明。
**.*.*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终止竞争性谈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最后报价
**.*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中约定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经甲方确认发放中标通知书。
**.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保密要求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告知谈判结果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日内签订合同。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报监管部门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廉洁自律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含预付款,招标完成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尾款待市级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 号文件,本项目如为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采购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 **%,不高于的 **%。 |
* |
服务地点 |
淮北市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指定地点 |
* |
服务期限 |
**日历天(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计算工期,不含市级验收时间)。 |
* |
…… |
………………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招*家服务单位,对相山区****年度高标准农田进行县级初步验收。相山区****年度建设面积*.*万亩,验收预算金额为*万元。
三、服务需求
(*)对相山区****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验收,重点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管理等工作是否完备;完工决算、竣工审计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项目完工移交,工程管护制度落实情况等。同时,对照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计划,依据工程竣工图,现场核查工程完成数量情况,工程质量是否达标,是否有尾欠工程,抽查项目运行情况。并在项目验收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报告(附工作全过程音像、文字资料)。
四、报价要求
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在相关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报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注:谈判限定只进行一轮报价,不需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是否通过 |
*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 |
|
* |
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
|
* |
分项报价明细表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
|
* |
授权书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
|
* |
报价函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
|
* |
谈判声明函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业绩要求 |
自****年*月*日至今,供应商具有下列业绩:至少一项高标准农田验收或规划业绩,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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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判文件签字盖章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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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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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判文件获取情况 |
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谈判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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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判报价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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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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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活动,经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 服务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质量:。
*.*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前附表;
*.*.*发票开具方式:。
*.*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方式:。
*.*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向人民法院起诉。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收款单位:期限为验收合格后个月。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 术语的定义
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服务”是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成果。
(*)“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甲方”系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乙方”系指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 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 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服务一致。
*. 完成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 付款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 在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发票;
(*)全部技术资料;
(*)由买卖双方签字的验收证书。
*.*甲方付款方式和条件:甲方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款项发票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权利保护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行为合法有效,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专有秘密等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所有乙方基于本合同目的自行为甲方创作的所有资料、作品,所有版权均归甲方所有,且乙方不得将为甲方制作的作品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第三方。
*.*对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服务人员,乙方须为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行业规定缴纳相关商业保险,并保证所有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和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无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各条款中与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内容不适用。未按期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不能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根据本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全部违约金,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银行汇款、汇票、支票、本票;
(*)保险;
(*)保函;
由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总行或省、直辖市级分行出具,其格式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甲方可接受的格式。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如果乙方能按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在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到达后,以银行汇款或支票方式退还乙方以银行转账汇款或银行汇票、支票、本票方式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以保函、保险等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有关第三方机构的担保责任于乙方按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毕同时解除,相关保函的法律效力亦同时终止。
*.*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约定的退还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款项的*.**%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退还之日为止。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履约监管与验收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提供服务全过程进行履约监管,并有权要求乙方就履约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履约监管中发现问题或乙方未能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后形成最终成果的,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采购文件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享有的合同权利及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和工作分包给第三方完成。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仍应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接受分包的第三方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或者分包的,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于此情形下甲方有权决定提前解除合同。
*.包装要求(适用于含采购货物的项目)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包装要符合财政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文件相关要求。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乙方履约延误
**.*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提供服务时间以及是否收取延期交付违约金。
**.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除遇到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有权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的,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直至实际提供服务为止。延期提供服务超过合同规定的一定时间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除遇到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付款一日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为止;逾期付款超过合同规定的一定时间时,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 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成交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 受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 .税费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格,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确定通过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违约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延期交付达到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因此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恶意隐瞒或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取得赔偿或补偿。但是如果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合同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简体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简体中文书写。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印章并且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年相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验收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年月日
一、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某项目
项目编号:某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谈判范围 |
第包(不分包项目此条可不填写)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
服务期限(完工时间) |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
*.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二、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合计 |
……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注: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且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四、报价函
致: (招标人)
*、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询价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采购管理规定,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和有关附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报价并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服务期限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提交人民币/元人民币作为询价担保。
供 应 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年月日
五、谈判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郑重声明,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完全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我方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我方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上文中“我方”包含联合体各方。
六、其他证明材料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