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2025-05-15 00:00:00
营口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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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
撰写单位: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甲**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二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营口市全域,基准年为****年。 服务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依据《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细化的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识别营口市本地排放源类,收集校验活动水平数据,逐源确定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质控要求,建立营口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融合清单报告,并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后续跟踪服务包含根据国家、省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年度和****年度报告更新等。 *.完成《营口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报告(****年度)》及编制技术报告,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审核; *.***×*** 分辨率网格化清单; *.清单编制过程形成的其他数据电子文档。 服务时间:(一)****年*月**日前,完成《营口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报告(****年度)》编制,并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评审;完成技术评审后于****年*月**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验收。(二)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完成时限以国家、省相关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爱伦、李德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的规定费率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