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5-09 00:00:00
单位历史场馆展陈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包)
我部拟对单位历史场馆展陈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项目名称:单位历史场馆展陈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 需求概况
(一)项目内容:在单位院内建设历史长廊展区,分为主体展陈区、专题展陈区和辅助展陈区。主体展陈区依托集装箱房室内环境及院内原有建筑主体进行深化设计、基础装修和展陈布置,包括但不限于吊顶、灯带、亚克力字、装饰展板、触摸显示屏以及地面铺设、墙面铺设、电路改造等内容;辅助展陈区依托院落现有环境设计文化环境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安装宣传灯箱、挂设宣传口号等内容。本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概算、效果图、施工图等设计成果,完成历史长廊主体展陈区、专题展陈区装修展陈和辅助展陈区政治环境建设,并通过甲方验收。
(二)项目地点:电话联系获取。
(三)申领初步参数要求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四)初步参数要求申领方式:线下领取。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甲级证书或北京地区签发的乙级资质证书。
- 预计采购时间:****年*月下旬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需联系采购单位指定人员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格式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联 系 人:朱女士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址:北京市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