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05-1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睢宁县中医院(北院、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标准 “(二)采购包*评标标准:睢宁县中医院(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保洁服务”中“ 商务部分:项目组管理人员构建 *.拟派项目经理”中的“(*)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的得*分;”修改为“(*)具有应急管理厅监制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的得*分;”
(二)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 根据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睢宁县中医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睢宁县中医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睢宁县中医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睢宁县中医院依法处理。
*.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睢宁县中医院
联系电话: ***********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睢宁县中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人:李霄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睢宁县永安路**号
联系人:尹苏梅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苏梅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