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四食堂四层简餐档口公开招租项目南山区交易公告2025-05-14
2025-05-14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荔园四食堂四层简餐档口公开招租项目南山区交易公告2025-05-14
广东/深圳-2025-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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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园四食堂四层简餐档口公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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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荔园四食堂四层简餐档口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结束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荔园四食堂 |
面积/数量 | **.**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年 | 响应有效期 | ***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元/平方米/月(无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无)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学校食堂) | ||
履约条件 | *.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租赁合同复印件,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意向承租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保障出售餐品品质; *.意向承租方应遵守校区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经营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因承租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承租方须担全部事故责任(含全部经济责任),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依法依规赔偿相关损失;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整体或部分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意向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意向承租方须在营业前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意向承租方派驻的现场负责人应具有从事餐饮服务业务*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进驻品牌经营餐品应包括但不限于饭类或面食、饮品等,以满足师生不同用餐需求。 *.意向承租方须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并分摊公用经营活动场所需其他费用; **.意向承租方营业时间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执行; **.意向承租方的单品售价不得高于市场价的*折; **.意向承租方在校内经营,校内师生可凭校园卡享受折扣优惠价格,校外人员通过非校园卡渠道消费的,需按全价支付。消费差额将作为搭伙费由意向承租方定期结算并上交出租方; **.意向承租方应从出租方明确的食材采购渠道处采购食材。如需自行采购食材的,意向承租方须确保采购渠道正规、供应商合格、食材安全达标且相关手续完备,并将上述相关材料交至出租方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自行采购食材导致的食材质量安全问题或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需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培训、工作规范、文明服务、食材采购、仓储管理、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卫生保障、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及应急预案等制度; **.意向承租方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需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意向承租方应根据经营需要,在征得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对经营档口进行标准化装饰; **.意向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负全贵全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接受出租方的监管; **.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平台的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意向承租方对上述出租方合同场地现状及有关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
其他补充说明 | *、本项目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使用管理,有权属说明; *、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承租方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号)标准执行,按首年月租金***%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孰低原则)收取。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综合评审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组织交易; *.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本交易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意向承租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为准,查询地址*****://***.***********.***.**/***********/**************************/); *、意向承租方****年依法缴纳税收(****年度纳税额不得为零); *、意向承租方为进驻品牌直营方,且进驻品牌时间应不低于*年(提供品牌或商标注册文件及合法使用证明文件); *、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正在经营的直营连锁门店数量不少于**家(须同时提供直营门店清单、直营门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系统查询页面截图;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 *、意向承租方为品牌直营的证明材料(品牌或商标注册文件及合法使用证明文件,须体现进驻品牌时间不低于*年); *、意向承租方品牌门店数量不少于**家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直营门店清单、直营门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意向承租方****年纳税证明文件; *、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机构提供)。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楼 |
联系人 | 陈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出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本次标的物业存在部分空间划分及公用情况,意向承租方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及自身需求,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