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5-14 00:00:00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卫生院数字化*射线摄影系统(**)采购比选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卫生院数字化*射线摄影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项目内容
序号 | 项 目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卫生院数字化*射线摄影系统(**)采购 | *套 | ******.**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元。
三、竞争性比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医疗设备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投标人是医疗设备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四、竞争性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年*月**日**:**前(周未、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室(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号)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并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的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号)。
(三)比选的时间及地点
*.比选的时间:****年*月**日**:**。
*.比选的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号)。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分包(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账户:
户名: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益川分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永川支行(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费截止时间(即到账时间)与领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五、投标保证金
无。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卫生院
联系人:肖瑶
电 话:*** **** ****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红欣街**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锐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竞争性比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竞采费用:无论竞争性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的所有成本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比选。
(六)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违反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竞争性比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