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5-05-14 00:00:00
高原夏菜项目**快捷酒店一层商铺**号一层交易公告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有限公司
租 赁 公 告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有限公司高原夏菜项目**快捷酒店一层商铺**号一层招租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该项目《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并于**** 年 * 月 **日 **:**(北京时间)在线参与网络竞价活动。
一、租赁标的
租赁地块:高原夏菜项目**快捷酒店一层商铺**号一层。
标的 编号 |
商铺地址 |
地块面积 (**) |
用途 |
现状 |
租期 |
挂牌年租金 底价 |
竞价 加价额 (元/次) |
成交后 租赁押金 (元) |
***** |
高原夏菜项目**快捷酒店一层商铺**号一层 |
***** |
商业 |
空置 |
*年 |
年租金底价*****元。 |
*** |
***** |
注:*.租金交纳方式为季付,承租方采取预付方式一次性向租赁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租赁方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租赁标的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为:****元整(大写:壹仟陆佰元整)。
二、承租人资格和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有充足的现金流,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合作意识。
三、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 年 * 月 **日 * 时至 **** 年 * 月 **日 ** 时。
(二)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 年 * 月 **日 * 时至 **** 年 * 月 **日 ** 时止。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点击“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进行主体用户名信息的注册。
(*)意向承租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权益类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
*.报名材料
(*)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②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③保证金打款凭证。
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②保证金打款凭证。
(三)资格审核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兰州兴瑞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 年 * 月 **日 * 时至 **** 年 * 月 **日 ** 时(工作日上午 *:** * 下午 **:**)。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兰州兴瑞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承租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承租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四、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 年 * 月 **日 * 时 ** 分开始,分为限时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竞价环节。限时竞价时间为五分钟,延时竞价五分钟。
网络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意向竞买人可进行一次报价,*分钟倒计时完成后,进入*分钟询问期,询问期阶段需要点击是否参加延时竞价。确认参加后,进入延时竞价,如在五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五分钟,一直到五分钟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最高价。本次出租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有意向的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
*.有意向的承租方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权益类交易系统(****://********.*******.***.**/)下载该项目《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填写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提交《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有意向的承租方须于规定时间缴纳交易保证金****元整。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 年 * 月 **日 ** 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兰州兴瑞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 **** **** **
开户行:浙商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最终报价直接签约。
六、租赁须知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相关规定为准)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办理租赁相关手续,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首期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首年租金*%标准,向兰州兴瑞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代理服务费。
*.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商铺可作为办公场所及商业经营,不可用于经营餐饮及农产品交易、存储,不可在商铺内部存放危险物品,承租后租赁标的改造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实施,但不得改变或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承租方拟定的装修方案及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商铺主体结构,方案需出租方备案后方可施工,同时承诺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要求。
*.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项目审批、消防安全、环保检验等审批手续,所从事行业须符合住建、安全、卫生、环保、市政、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商铺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租赁标的水、电、暖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其他详见《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等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租方信息
名称: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高新区定远镇张老营村***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兴瑞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号***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有限公司 兰州兴瑞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
项目编号:*****号
一、基本信息
承租标的名称 |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快捷酒店一层**号商铺一层 |
应交纳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元 |
承租人 |
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注:*.以上信息均为必填项。*.联系地址保证为可联系地址,所有往来函件意向承租方同意并确定以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手机号码,可同时填写固定电话号码。
二、承租方承诺:
我方意向承租本项目,请予审核。我方向兰州兴瑞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承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法人适用)
£□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非法人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非法人组织适用)
£□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自然人适用)
(三)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包括租赁公告、租赁须知等相关附件)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四)我方承诺已完成租赁标的的实地踏勘,明确了解租赁标的的范围、面积、数量、配套设施等一切现有实际状况。已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有实际状况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五)我方自愿承担项目可能中止或终止所造成的资金占用、机会成本等风险。
(六)我方严格遵守兴瑞博公司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时参加各项交易活动及签署有关合同。不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操纵租赁价格,不采取非法手段影响资产租赁的正常进行。
(七)交易服务费:我方承诺并同意,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按首年租金*%标准,向兴瑞博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
(八)我方承诺并同意,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租赁公告约定及《成交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的要求交纳首期租金,办理租赁标的移交手续。
(九)我方承诺独立、正确使用网络系统进行报价。报价和交易结果,均为我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报价错误及其它相关结果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十)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并承诺以不低于租赁底价应价(若有其它承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否则我方应按照《租赁公告》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我方同意如非因出租方原因,我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兴瑞博公司、出租方有权扣除我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无效;
*.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
*.交易成功后放弃承租;
*.交易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交易成功后未按时与兴瑞博公司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我方确认,除非有相反证据,则兴瑞博公司以书面形式按我方在上表中所填地址和号码发出的文件均视为对我方已履行了通知义务。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兴瑞博公司有权取消我方参与本项目承租的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我方并将承担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