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5-16 00:00:00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车辆、场站(台)保洁及垃圾清运等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车辆、场站(台)保洁及垃圾清运等服务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整(***万元/*年)
五、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年) | 最高限价 (元/年) | 简要说明 |
* | 标项一:场地保洁及 垃圾清运等服务 | *+* | 年 | ******* | ******* | 温州交运集团城西公交有限 公司场地保洁及垃圾清运等 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
* | 标项二:车辆及场 站日常保洁服务 | *+* | 年 | ****** | ****** | 温州交运集团快速公交有限 公司车辆及场站日常保洁 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
* | 标项三:***站台的 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 | *+* | 年 | ****** | ****** | 温州交运集团快速公交有限 公司***个***站台垃圾清运 服务和***个***站台的日常 保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应准备齐全资料方可报名(上午:*:*****:** 下午:**:*****:**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未注册的供应商请于截标前完成注册,客服电话:************),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天弘景园*幢*楼
*.采购文件售价:每标项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须有联系方式);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采购文件购买凭证;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号温州市民中心*座*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号温州市民中心*座*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
标项一:人民币贰万元整;标项二: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标项三: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供应商如参与多个标项的,应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做好相应备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按所投标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需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十、其他事项:
*.采购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后至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天弘景园*幢*楼,书面质疑受理人:陈先生,质疑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飞霞南路***号(交运集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邮箱:*********@**.***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天弘景园*幢*楼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车辆、场站(台)保洁及垃圾清运等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车辆、场站(台)保洁及垃圾清运等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下午**:**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瓯海区天弘景园*幢*楼,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