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05-12 00:00:00
为规范地名标志设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海盐县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盐民〔****〕**号)等文件要求,拟对我县****年地名标志制作进行公开采购。
一、采购内容
海盐县地名标志制作,主要涉及不锈钢“*”型单杆路牌、长余辉和反光膜门牌等制作。标志牌外观、材料与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地名 标志》(************)标准要求,年度经费约*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与数量以实际制作为准。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质和工艺 |
* | 长余辉门牌 | ***×*** | *.长余辉门牌:纯铝板底(厚度*.***),金属烤漆,长余辉丝网印刷,外罩防护高光漆,防腐,防高温,防紫外线; *.反光膜门牌:纯铝板底(厚度*.***),金属烤漆,反光膜字,外罩防护高光漆,防腐,防高温,防紫外线; *.单杆路牌整体不锈钢(***不锈钢)框架焊接,单杆内衬镀锡铁管;路牌面采用优质铝板,反光烤漆底,反光膜字,外罩防护高光漆,防腐,防高温,防紫外线。 |
***×*** | |||
* | 反光膜门牌 | ***×*** | |
* | 不锈钢单杆路牌 | ****×***×**** |
二、服务期限
签约之日起满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发生因规格、材质、服务、信誉、质量等问题和纠纷,可优先承接制作权。
三、承接机构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团队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能力;
*.具有类似项目制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申报表及资格证明文件递交
*.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号县民政局***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号县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罗敏飞*************。
附件:相关附件.***
海盐县民政局
****年*月**日